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23〕1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体人字〔2023〕2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及年度进人计划,制订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安置数量及范围
(一)招聘安置数量
5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安置范围
符合《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退役安置条件,由曲阜市输送(含引进)的退役优秀运动员。
二、招聘安置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的应回避情形。
三、安置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1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档案室(曲阜市裕隆路116号)。
3.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曲阜市教体系统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学位的岗位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退役优秀运动员在训期间本人所获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7)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
(8)1寸同底版照片3张;
(9)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二)资格审查
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在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安置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置笔试环节。
面试由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中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