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地产市场又有大动作啦!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这个公告一出来,就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为了落实国家政策,满足咱老百姓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这四个部门也联合印发了《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就开始施行啦!这政策到底有啥变化,对咱买房卖房的人有啥影响呢?下面就给大家详细唠唠,尤其是大家关心的哪些费用由买家付,哪些由卖家付。
一、个人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
以前,个人转让住房要是没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算不清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转让非普通住房得按转让收入的 2% 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但现在不一样了,不管是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都统一按转让收入的 1% 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这部分费用由卖家承担。
不过,也不是所有情况都变了,像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而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还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也还是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继续执行。
二、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
按照新政策,个人把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增值税全免。要是购买不足 2 年就对外销售,那就得按照 5% 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这部分费用理论上由卖家承担,但在实际交易中,可能会转嫁到房价里,间接影响买家。
三、个人购买住房契税
这次上海也适用和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啦。如果买的是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 140 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减按 1% 征收;面积 140 平方米以上的,按 1.5% 征收。要是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 140 平方米及以下的,同样按 1% 征收;面积 140 平方米以上的,按 2% 征收。契税是由买家来支付的。
除了上面这些税费,在二手房交易中,还有一些常见费用:
中介费:如果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买卖,通常买卖双方都需要支付中介费,一般为房屋总价的 1% 左右。当然,具体比例可以和中介协商。
交易手续费:原本是买卖双方各承担 2.5 元 × 建筑面积 ,不过目前暂免征收。
合同印花税:原本是房屋成交总额 ×0.05%,现在也暂免征收。
权证印花税:5 元,由买家承担。
登记费:80 元,由买家承担。
配图费:25 元 ,由买家承担。
若需贷款:抵押登记费公积金 100 元,商业或者组合贷款 200 元,由买家承担。若要公证,买卖合同公证 0.3% 以下 × 总房价,抵押合同公证贷款额 ×0.1%,费用承担看双方协商。
总的来说,这次上海房地产税收政策调整,从买卖双方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再到购房者的契税,都有不同程度的优化。不管你是刚需买房,还是想要改善住房条件,又或是准备出售房产,都得好好了解一下这些新政策以及费用承担情况,说不定能帮你省下一大笔钱呢!要是你对这些政策还有啥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