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明确,从2024年11月1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包括存量和新发)实行动态调整定价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
什么是动态调整定价机制?
动态调整定价机制是指: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可向银行申请调整LPR加点值,调整为不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主要为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
其中“一定幅度”是指:个人的住房贷款LPR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
2024年第四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公布
2024年第四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2024年第四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10%
2024年第四季度5年期以上LPR算术平均值为3.60%
2024年第四季度5年期以上LPR走势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10%-3.60%= -50BP
故,本次动态调整定价的参考值为:-50BP+30BP= -20BP
触发动态调整了吗?
如果你的个人的住房贷款LPR加点值高于-20BP,则触发了动态调整定价机制,可向银行申请调整LPR加点值为-20BP。
如果你的个人住房贷款LPR加点值在去年10月份统一调整为-30BP,则未触发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