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对应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8︰00至2024年12月25日下午17︰00;报名时扫描识别公告所附报名二维码(附件2),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报名(2024年12月25日将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大厅设现场报名点,考生也可以到现场扫码完成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进行更改(重复报名的考生,以第一次报名选择的岗位确定为报考岗位;所提交材料以第一次提交材料为准,不受理补充材料)。
2.上传材料要求。考生应按网络报名上传材料要求,按顺序依次上传相关材料,考生上传材料是资格审查和业绩评价的依据。考生必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清晰、完整,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和业绩评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及业绩评价
1.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资格审查组,对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1:5的岗位,所有人员均直接进入考试。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1:5的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评价组,依据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价,评价主要包括教育经历、校内表现两项内容;分岗位按照业绩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试人员,按1:5的比例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考试。进行业绩评价的岗位,其业绩评价得分不计入考生考试成绩。
2.资格审查及业绩评价情况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及业绩评价情况于2024年12月26日12:00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大厅内及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公开-楚雄市教育体育局网页上)公布。进入考试的人员、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考试前电话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用说课的形式组织实施,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设最低控制分数70分(含7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1.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
(2)考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如遇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考试无法按期举行的,时间地点将另行电话通知。
2.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大厅内公布。
(五)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分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若考试成绩相同者,按照业绩评价得分高低(进行业绩评价的岗位)、担任过校级学生干部、担任过院(系)级学生干部,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六)签订协议
招聘学校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楚雄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审核考生是否符合公告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如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或提交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五、政策待遇
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关待遇,并按云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六、纪律和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在任何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涉及伪造或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如拟聘人员属于2025年毕业生,2025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交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证明)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期间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78—3016874(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
0878—6550178(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3389685(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2.
3.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