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岳阳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岳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县融媒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参与,岳阳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4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1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4年岳阳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12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2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招聘要求为准。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的学历(学位)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学位)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2、2023、2024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岳阳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1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其中21日星期六、22日星期日不接受报名),共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办公楼一楼大厅(长丰路1号)。
3.报名材料:
(1)报考须填写《岳阳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未经修图的一寸照片4张(现场报名时,报名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电子证件照片要求与现场报名时提交的证件照片一致)。
(2)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的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有主管部门的还须加盖主管部门的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隐瞒劳动(聘用)及其他人事关系存在,造成用人纠纷的一切责任,由报名参考人员承担,同时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报考,报考人员只能选定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多个岗位视为全部报名无效。未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2)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对伪造报名材料或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岳阳县事业单位和国企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进行,由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合格方能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岳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领证地点: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办公楼一楼大厅(岳阳县荣家湾镇长丰路1号)。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载明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
4.笔试形式、分值及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分值占7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⑴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与要求另行公告。
⑵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原则上按照2:1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2:1比例的,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无人员递补的,可以相应核减、取消岗位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形式、分值和内容。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面试时量为10分钟。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从高到低排名;再相同的,进行加试。
(七)体检
体检由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九)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是否递补,由招聘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报批后决定。若进行递补,在达到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十)公示
拟聘对象名单在岳阳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十一)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 及时按规定到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相关人事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包括试用期),均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从现场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有关招聘信息,因考生原因错过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招聘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严肃查处。
5.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30-7608836(岳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0-7621216(岳阳县融媒体中心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730—7639223(中共岳阳县纪委岳阳县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及附件由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